
广东14岁少年杀害女同学案今日宣判,被告人钟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被告人钟某某和被害人潘某某都是 14 岁的初中生,本是朝夕相处的同学,潘某某的父母 3 年无偿接送钟某某上下学,这份善意却换来了致命的背叛。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,提前网购折叠刀,2025 年 4 月 8 日傍晚,钟某某持刀连捅对方 26 刀,刀刃贯穿心脏、双肺等要害部位,听到呼救后竟然折返补刀,最终导致潘某某失血性休克死亡。遇害时,潘某某距离 15 岁生日仅剩一个月。
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犯罪时未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,对钟某某的判决,已是法律框架内的顶格量刑。虽然是 “顶格”,让人们依旧难以接受。因为无期徒刑罪犯服刑 2 年后,若有悔改或立功表现,可减为 20-22 年有期徒刑,重大立功甚至能减至 15-20 年,实际服刑最低不少于 13 年。这意味着,14 岁的凶手可能在 30 岁前就重获自由,而潘某某却永远停留在了 14 岁。
钟某某作案前精准研究法律漏洞,预谋性极强,这个14岁少年的认知和主观恶意,显然远超其生理年龄。可现行法律中 “未成年免死” 的规定,让他得以避开最严厉的惩罚。
公众纷纷呼吁,对于主观恶意深、手段残忍的未成年罪犯尚红网,应当突破年龄的限制。“恶意补足年龄” 原则,源于英美法系,简单来说,就是对于明知行为后果仍蓄意作案的未成年人,用其主观恶意补足年龄,依法追究更严厉的责任。同时,大家也希望增设 “不得减刑” 条款,让恶性犯罪的未成年罪犯受到实质的惩戒,而不是让无期徒刑变成 “纸面刑罚”。此外,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、强化刀具管控和电商平台责任,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犯罪,也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诉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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